我国乙型病毒性肝炎患病率高达9.57%,绝大多数肝炎病毒携带者并未发病,肝功能正常,只需密切观察,定期检查即可。但目前大量的医疗广告胡乱宣传,诱导病人乱治疗、乱用药,结果不仅浪费病人大量钱财,还导致病人肝功能进一步损害。这就是目前肝病治疗中普遍存在的非正常现象。有统计数据显示,部分医院肝病门诊病人中,约20%的患者就是这样被越治越糟糕的。 令人更担忧的是一些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技术薄弱,没有专业医生,但受肝病治疗巨大利润的诱惑,也纷纷宣称“肝炎治疗技术超群”,实际上疗法和用药均存在着较大偏差。像辅助类治疗药物,一些医院却将其作为主要治疗手段使用。一些昧着良心的医生和检验人员甚至在正常检验单上写上“肝炎病毒阳性”,然后开大处方坑人。 另外,目前发现常用药物中能引起肝脏损害的多达600~800种,其中以中枢神经用药(如氯丙嗪、异丙嗪、氟烷等)、磺胺药、异烟肼、利福平、对氨水杨酸钠、抗生素(四环素、红霉素、竹桃霉素、新生霉素等)、解热镇痛药(扑热息痛、水杨酸类、保泰松、消炎痛等)、抗癌药(氨甲喋呤、6-巯嘌呤等)、睾丸酮类口服避孕药、双醋酚丁和甲基多巴等为常见。其他如降血糖药、抗甲状腺药、降脂药(安妥明、血脉宁、门冬酸胺酶),以及某些中药如苍耳子、黄药子、潼蒺藜等也可造成肝损害。据统计,药物性肝损害的病例,约占所有药物反应病例的10%~15%,其发生率仅次于皮肤黏膜损害和药物热。因此,对于上述药物,患者一定要小心使用,谨防在不经意间加重损伤肝脏。 温馨提醒:肝病患者千万不要擅自滥用各种所谓的“保肝药”、“转阴药”、“退黄药”或“降酶药”;不要有病乱投医,以免被不法“黑医”窃财损体,需要治疗时一定要到正规的肝病医院或肝病专科,在医生的指导下用药,以免不小心服用了对肝脏有损害的药物,从而使病情加重甚至引起急性肝衰竭。 呼声与建议:卫生部门应该尽快制订出台肝病规范化整体治疗方案,避免因乱治疗或治疗不当导致病人病情加重、恶化甚至死亡的情况发生。对从事肝病治疗的医生、机构和设备,都应有严格的准入标准。同时应加大医疗市场监管力度,严打假医假药假广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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